问答题 东方娱乐城是一家专门经营歌厅舞厅、游戏游艺、保龄球台球业务的娱乐企业。娱乐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纳税资料,资料显示的财务收支及纳税情况如下:
   (1)取得门票收入150万元,点歌费收入50万元,提供小食品收入30万元,烟酒饮料收入70万元,会员卡费收入100万元。
   (2)成本支出220万元。
   (3)营业税金及附加71.5万元,其中营业税65万元((150+50+100)×20/%+(30+70)×5/%),城市维护建设税4.55万元(65×7/%),教育费附加1.95万元(65×3/%)。
   (4)发生期间费用108.5万元,其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2万元,广告费用30万元,支付给本企业雇员业余时间联系客户的佣金30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利息4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为25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为0(150+50+30+70+100-220-108.5-71.5)。
   要求:
【正确答案】存在的问题及税费计算如下:
   ①应纳营业税=(150+50+100+30+70)×20/%=80(万元)
   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80×7/%=5.6(万元)
   ③应纳教育费附加=80×3/%=2.4(万元)
   ④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
   ⑤广告费列支标准=(150+50+100+30+70)×15/%=60(万元)
   实际发生30万元不需调整。
   ⑥支付给本企业雇员佣金30万元不得税前列支。
   ⑦超标准列支利息=40-25=15(万元)
   ⑧应纳税所得额=150+50+30+70+100-220-(108.5-2)+30+15-80-5.6-2.4=30.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0.5×25/%=7.625(万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①偷税数额=80+5.6-65-4.55+7.625=23.675(万元)
   ②应纳税额=80+5.6+7.625=93.225(万元)
   ③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23.675÷93.225×100/%=25.4/%
   ④因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在30/%以下,偷税数额超过10万元,构成了犯罪。
   ⑤由税务机关追缴所偷的税款和滞纳金,并由司法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单位判处偷税数额1~5倍的罚金。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