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题说明 实务模拟试题包括撰写实务题和无效实务题两部分。
第一题 撰写实务题 假设客户林某委托应试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供了其发明的技术说明(见客户林某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交底书),并提供了两份对比文件(见对比文件1、2)。专利代理机构接受该委托后指定应试者具体办理该项专利申请事务。
请应试者根据客户林某所提供的技术说明,考虑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林某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应当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
如果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多份另案申请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另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应试者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中涉及零部件时,应当在其后面标注说明书附图中给出的该零部件的标号。
第二题 无效实务题 客户林某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检索到了专利权人AB有限公司在中国申请的发明专利(见AB有限公司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其授权公告号为CN 105625623 B,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2月25日。
客户林某委托应试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其将该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专利代理机构接受该委托后进行了检索,检索到了两份对比文件(见对比文件3、4的中文译文说明)。假设应试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指派应试者具体承办该无效案件。要求应试者考虑对比文件1~4公开的内容,从对比文件1~4中选择合适的对比文件作为证据,针对授权公告号为CN105625623B的发明专利撰写一份正式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书。
鉴于考试时间有限,只要求应试者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正文部分,不要求应试者涉及有关无效宜告请求书表格的内容。
一、撰写实务题 对比文件1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对比文件1说明书相关内容
[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包装箱。
[002]图1为本发明包装箱的结构示意图。
[003]如图1所示,该包装箱包括托盘3及装在该托盘3上的箱体。所述箱体包括第一侧板21和第二侧板22,第一侧板21和第二侧板22为可相互拼接的结构,第一侧板21由第一压痕214分成箱体的第一长边211和第一宽边212,第二侧板22由第二压痕224分成箱体的第二长边221和第二宽边222,且第二压痕224与第一压痕214为对角设置。第一侧板21与第二侧板22相拼接形成箱体。在箱体上设置有顶盖1,在托盘3上固定设置有金属固定件4,用于将托盘3与箱体固定连接,同时将箱体相邻两个外侧面固定。顶盖1包括一平板,该平板的周边设有具有一定高度的用于约束箱体的凸缘,上述凸缘形成了顶盖1的侧面,平板则形成了顶盖1的顶面。箱体和顶盖由通用的制作瓦楞纸箱的纸质材料制成。
[004]当需要对货物进行包装运输时,先将货物放置在托盘3上,然后组装第一侧板21和第二侧板22,用金属固定件4固定托盘3和第一侧板21、第二侧板22,再将顶盖1侧面的凸缘套在第一侧板21和第二侧板22上,即可完成包装,以保护托盘3上的货物。

对比文件2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对比文件2说明书相关内容
[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托盘网。
[00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托盘网的结构示意图。
[003]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托盘网装配到托盘上的示意图。
[004]托盘网1是十字形结构,包括覆盖货物顶部的主板2和多个垂下来靠着货物的侧面的翼板3。每个翼板3的底部边缘配备有多个螺栓装备件5用于固定到托盘上。通过托盘网可以将托盘上的货物固定到位。

客户林某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交底书
托盘是最基本的物流器具,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单元负荷的货物的平台装置。目前大多数货物直接放在托盘上,没有任何其他附加的外界保护。当货物处于恶劣的环境中时,例如暴露在直射阳光、升高的温度或雨水下,货物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坏。因此需要对货物提供额外保护。
装载有货物的托盘在进行装卸、搬运、堆码等作业时,水平移动或冲击使托盘上的货物容易移位、松散甚至坍塌。因此需要将货物与托盘紧固在一起。
现有技术中,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包装箱,但其结构由于第一侧板21与第二侧板22之间除了金属固定件4和顶盖1的约束外无其他连接装置,该结构的包装箱结构不稳定,在托盘装载运输时不能紧固托盘上的货物以防止货物坍塌。
对比文件2只是公开了托盘网的相关结构,而托盘网作为固定货物的装置,不能起到保护托盘上的货物免受阳光、升高的温度或雨水影响的作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申请人提供了既使托盘上的货物有效地避免阳光、温度或雨水对货物的影响,同时又能防止托盘上的货物坍塌的货物保护装置及其和托盘网的组合件。
第一实施例

图1是货物保护装置第一状态的透视图。图2是该货物保护装置第二状态的透视图。图3是该货物保护装置第三状态的透视图。图4是该货物保护装置和罩在该货物保护装置外部的托盘网的组合件的透视图。
参见图1,其示出了货物保护装置用于运输货物的第一状态的透视图。该货物保护装置具有一个屏障装置102,该屏障装置102的底部处于折叠在一托盘105上的位置。屏障装置102底部具有一个底板112和从该底板延伸出的六个屏障侧板。屏障侧板的构成是有两个主屏障侧板106、107和四个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主屏障侧板106、107连接到底板112上,四个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中每两个辅屏障侧板分别与每个主屏障侧板106、107相连,即,如图1所示,主屏障侧板106与辅屏障侧板108、109相连,主屏障侧板107与辅屏障侧板110、111相连。这使屏障装置102在不使用时能以折叠的形态运输和保存,这样十分经济。在图1中,主屏障侧板106、107已经从底板112上折叠起来从而它们垂直于底板112延伸。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略微打开以支撑主屏障侧板106、107,
参见图2,货物是堆在托盘105上的。托盘105和货物之间由屏障装置102的底板112隔开,以形成屏障,这样,减少了托盘105和货物之间的热传递,并且有助于阻止雨水损坏货物的底层。在图2中,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已由图1的折叠状态打开,围在货物周围。
在本实施例中,也可以省略屏障装置102的底板112,即,屏障装置102只有屏障侧板,这样,屏障侧板由两个主屏障侧板106、107和四个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构成,主屏障侧板106、107与托盘直接相连,每个主屏障侧板106、107上分别连接有两个可折叠的所述辅屏障侧板。这样的结构可以在装配时,先将货物放置在托盘上,再装配屏障装置,将其围在货物周围。
在一个最佳例子中,每个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的长度大于各自处于打开状态围在托盘105上时与托盘105对应的一个边的长度的一半,这样在相互配合的两块辅屏障侧板108与110、109与111之间形成一个重叠部分,保证了货物的下部也被屏障。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由任何一种紧固方法紧固就位。上述结构提供了一种封闭结构,与保护盖116的结合构成了一种防干扰的封闭。
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以理解的是,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之间并不限于上述的部分重叠结构,只要能实现两个相邻辅屏障侧板之间封闭连接的结构都是可行的,例如,可以是对接在一起的结构。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所提供的保护盖116包括顶部主板118和从该主板118延伸出的侧板119、120、121、122。顶部主板118为矩形,保护盖116放置在货物的上部正中,故主板118覆盖在货物之上。保护盖116整体打开状态下呈十字形结构,每个边都一体地延伸出一个侧板。侧板119~122向下弯折以将货物包围在其内部。相邻的侧板可接合在一起,形成转角,沿着周向形成封闭结构。而且,保护盖116的侧板119~122与屏障装置102的屏障侧板106、107、108、109、110、111在货物上下方向部分重叠在一起,一起覆盖货物的侧面。换句话说,保护盖116的侧板119、120、121、122与屏障侧板106、107、108、109、110、111的总高度大于货物的最大允许高度,因此,在载置的货物上下方向相互重叠形成封闭区域。
更进一步地,保护盖116的侧板119~122中的相邻的侧板之一或两个相邻的侧板上还设置有折板,在本实施例中是在侧板120、122上设置有折板114,这样,通过折板114将相邻的侧板119、120、121、122接合在一起,形成转角,构成沿着周向的封闭结构。
屏障装置102、保护盖116及托盘105构成的货物保护装置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性:绝热、防水、冷成凝胶性、刚性、保护性缓冲性、电磁屏蔽性、X射线屏蔽性、耐冲击性。因此减少了可能包含了易腐烂货物的货物受阳光、高的环境温度、雨水以及其他诸如电磁射线等因素损坏的可能性。
此外,该第一实施例还提供了设置在托盘105上的网连接装置129,该网连接装置129的具体结构在第二实施例中详述。
图4是本实施例的货物保护装置和罩在该货物保护装置外部的托盘网的组合件的透视图。如图4所示,该组合件利用托盘网128,覆盖屏障装置102、保护盖116和货物,并通过托盘网128底端的连接装置将托盘网128固定在托盘105的网连接装置129上。从而形成可防止在托盘装载运输时托盘上的货物坍塌的稳定结构。
第二实施例

图5是货物上的保护盖的透视图。图6是货物上的保护盖和罩在该保护盖外部的托盘网的示意性侧视图。
首先参照图5,显示了规则形状货物(不可见)上的保护盖216。托盘在图5中是不可见的。保护盖216与第一实施例中的保护盖116的结构类似,包括覆盖在货物上的矩形的主板218和垂下来靠在货物的侧面上的四个侧板219、220、221、222。侧板219、220、221、222的顶部边缘连接到主板218上。但是,保护盖216与第一实施例不同的是,侧板219、220、221、222的底部边缘211至少延伸到托盘处,覆盖货物的整个侧面。相邻的侧板可接合在一起,形成转角210a~d,沿着周向形成封闭结构。由于采用了这样的保护盖216,所以,本实施例可省略屏障装置102。
保护盖216和托盘构成货物保护装置,可用于多种目的,制造保护盖216的材料取决于保护盖216的预期用途。在大多数情况下,保护盖由织物材料形成,这些织物材料可经过处理以提供一定的特性,例如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性:绝热;防水;冷成凝胶性;刚性;保护性缓冲性;电磁屏蔽性;X射线屏蔽性;耐冲击性。
此外,在一个优选例子中,主板218和侧板219、220、221、222之间沿侧板的顶部边缘209的连接处以及相邻的侧板219、220、221、222之间的连接处配备有外部卷边214。更进一步地,转角210a~d通过用相邻的侧板之间的外部卷边214使相邻的侧板接合在一起而形成。另外,在侧板219、220、221、222的底部边缘211处,沿着该底部边缘211设置有额外的外部卷边215。这些外部卷边214、215的设置确保了保护盖216的所有接缝以及保护盖216的部件与保护盖216内部的货物的隔离。
此外,在第二实施例中,还提供一种沿顶部边缘209的外部卷边214配备的用于将保护盖216连接到罩在其外部的托盘网228上的网连接装置229。在本实施例中,网连接装置229由多个带子构成,在每个带子上配备有按扣固定件或粘扣带。在图5中,以各带子的长度方向沿着大致垂直于顶部边缘209的方向布置这些带子。带子的布置没有特别地限定,只要是能方便连接托盘网228的任何结构都是可行的。
在使用时,将末端连接有按扣固定件的带子穿过托盘网228的一部分网格线,然后将带子自由端折回形成封闭的环状,并固定按扣固定件,从而将托盘网228与保护盖216连接在一起。因此,网连接装置229可用于连接、拆卸托盘网,可方便地将托盘网从保护盖216上卸下来,便于维修任何部件。
由于保护盖216和托盘网228结合在一起后有一定的重量,在工程上,为了便于叉车对保护盖216的运输和装卸,保护盖216的至少一个侧板上设置有装载带子223,该装载带子223大致沿着平行于顶部和底部边缘209、211的方向延伸,并且与网连接装置229成为一体。这样的结构更简单。
现在参照图6,图6显示了布置在托盘205的货物上的保护盖216和托盘网228的组合件的透视图。保护盖216采用图5所示的保护盖。如图6所示,为了能够将托盘网228结实地罩在货物保护装置即保护盖216和托盘上,通过将托盘网228与网连接装置229连接在一起,就可将托盘网228固定到保护盖216上。这里,保护盖216和托盘网228充当一个单一的实体,并在一个步骤中布置。
此外,像第一实施例那样,在托盘205上设置网连接装置用于连接托盘网228,这样,通过保护盖216上的网连接装置229及托盘上的网连接装置,能更可靠地将托盘网228连接在货物保护装置上。形成更稳定的结构。
以上实施例,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发明而列举的例子而已,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本发明不限于上述实施例。还可以作出各种改变或变更。
例如,相邻屏障侧板之间、屏障侧板与底板之间、屏障侧板与托盘之间、保护盖的相邻侧板之间、保护盖的侧板与主板之间的连接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只要能是连接为封闭的结构的任意连接,例如除了上述实施例的在连接位置设置折板、卷边等的结构之外,还可以是对接、重叠等的封闭连接结构。
再有,网连接装置的设置位置也不限于上述实施例,例如,在上述第二实施例中,沿顶部边缘209的外部卷边214配备用于将保护盖216连接到托盘网228上的网连接装置229。类似地,也可以在第一实施例的侧板119、120、121、122的顶部边缘上配备用于将保护盖116连接到托盘网128上的网连接装置。
此外,网连接装置229也不限于由多个带子构成的结构,还可以是其他任意能用来连接托盘网128、228的任意结构。例如,可用有开口的环代替带子,使用时,将托盘网128、228的网格线穿入有开口的环中进行连接也是可行的。
二、无效实务题
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文件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一种保护盖,其由织物材料制造,具有主板和多个从所述主板延伸的侧板,所述主板适合于在使用时覆盖托盘上的货物,且所述侧板适合于垂下来靠在所述货物的侧面上,每个侧板都沿相邻的边缘连接到相邻的侧板以界定转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护盖,所述保护盖包括网连接装置,所述网连接装置用于连接托盘网到所述保护盖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护盖,其中每个侧板都配备有网连接装置。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保护盖,其中所述网连接装置包括可用于拆卸托盘网的连接设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保护盖,其中所述网连接装置呈多截带子的形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保护盖,其中在所述带子上配备有按扣固定件或粘扣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护盖,其中所述保护盖配备有装载带子用于所述保护盖的装载和运输。
8.一种保护盖和托盘网的组合件,所述保护盖包括用于将所述托盘网连接到所述保护盖的网连接装置。
9.一种网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护盖上的将所述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的网连接装置。
保护盖及其和托盘网的组合件
技术领域 [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货物保护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保护盖。
背景技术 [002]保护盖通常用来覆盖堆集在用于运输的托盘上的货物,对货物以某些方式给予保护,以防止恶劣的自然环境对货物的影响。公知的有很多种保护盖,例如用薄膜将货物和托盘包裹,其只能一次性使用,不利于成本节约。
[003]目前,保护盖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当货物需要通过常规的保护盖进行保护时,不是简单地将货物放置在托盘上并用托盘网固定,而是必须先用保护盖覆盖货物再用托盘网罩住。这个额外的步骤很费时,当运输大量的货物时,时间成本会大幅提升。发明内容
[004]本发明就是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的,其目的是提供一种能用简便的方式保护托盘上的货物并将货物固定的保护盖以及保护盖和托盘网的组合件,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005]依据本发明,提供一种保护盖,其由织物材料制造,具有主板和多个从上述主板延伸的侧板,上述主板适合于在使用时覆盖托盘上的货物,且上述侧板适合于垂下来靠在所述货物的侧面上,每个侧板都沿相邻的边缘连接到相邻的侧板以界定转角。采用本发明的保护盖能够对托盘上的货物进行有效地保护,并可重复使用托盘盖。
[006]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保护盖包括网连接装置,该网连接装置用于连接托盘网到保护盖上。采用本发明的保护盖,保护盖和托盘网完全成为一体,覆盖货物和固定托盘网不再是两个阶段的步骤,能更容易和更快捷地配置保护盖和托盘网。用将货物装载到托盘上所需的时间来衡量,安装保护盖和托盘网所需的时间将大大节省。
[007]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保护盖的每个侧板都配备有网连接装置。这使得保护盖与托盘网之间的连接更加可靠。
[008]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网连接装置包括可用于拆卸托盘网的连接设备。这使得在损坏的情况下或当需要改变保护盖时,能够替换保护盖或托盘网。
[009]网连接装置呈多截带子的形式,在上述带子上配备有可拆卸的连接设备,例如可为按扣固定件或粘扣带。在使用时,将末端连接有可拆卸的连接设备的带子穿过托盘网的一部分网格,然后将带子自由端折回形成封闭的环状,并固定可拆卸的连接设备,从而将托盘网与保护盖固定在一起。
[010]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保护盖配备有装载带子以便于装载和运输保护盖。可使叉式起重车的叉子与装载带子啮合,以便升高保护盖和托盘网至适当位置。
[011]依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保护盖和托盘网的组合,保护盖包括用于将托盘网连接到保护盖的网连接装置。
[012]依据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网连接装置,包括设置在保护盖上的将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的网连接装置。
附图的简要说明 [013]为了提供对本发明的更好的理解,将对展示本发明的附图作出说明,附图仅是作为举例的,并且在附图中:
[014]图1显示了货物上的保护盖的透视图;
[015]图2显示了图1的保护盖的侧视图;
[016]图3显示了货物上的保护盖和托盘网的组合件的透视图;以及
[017]图4显示了货物上的保护盖和托盘网的示意性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18]首先参照图1和图2,这些图显示了规则形状货物(不可见)上的保护盖2,托盘在图1和图2中是不可见的。保护盖2包括覆盖在货物上的矩形的主板4和垂下来靠在货物的侧面上的四个侧板6、8(仅有两个可见)。侧板6、8的顶部边缘连接到主板4,底部边缘11自由的垂在货物的底部附近。相邻的侧板接合在一起,形成转角10a~d。
[019]保护盖2可用于多种目的,制造保护盖2的材料取决于保护盖2的预期用途。在大多数情况下,保护盖由织物材料形成,这些织物材料可经过处理以提供一定的特性。
[020]主板4和侧板6、8之间在侧板的顶部边缘9的连接处以及相邻的侧板6、8之间的连接处配备有外部卷边14和接缝16。额外的卷边15沿侧板6、8的底部边缘11设置。这些外部卷边14、15和接缝16的设置确保所有接缝以及保护盖2的其他部件与保护盖2的内部的货物隔离。这当保护盖2用于防止货物起火时尤为重要。如果火灾在货物内爆发,火势将不会接触接缝。保护盖2的内部经过处理,可经受火焰和热量,在保护盖2的内部火灾将因缺乏氧气而最终熄灭。
[021]沿顶部边缘9的外部卷边14配备有用于将保护盖2连接到托盘网上的网连接装置19。网连接装置19呈多截带子的形式,在该带子上配备有按扣固定件或粘扣带。在使用时,将末端连接有按扣固定件的带子穿过托盘网24的一部分网格,然后将带子自由端折回形成封闭的环状,并固定按扣固定件,从而将托盘网24与保护盖2固定在一起。因此,网连接装置19可用于托盘网拆卸,可将托盘网24从保护盖2上分开,便于维修任何部件。
[022]由于保护盖2和托盘网24结合在一起后的重量很重,为了便于叉车对保护盖2的运输和装卸,保护盖2除了网连接装置19,长的侧板8以及与其相对的侧板还配备有平行于顶部和底部边缘9、11延伸的装载带子22,它们与网连接装置19成为一体。
[023]参照图3和图4,图3显示了布置在堆集在托盘40的货物上的保护盖2和托盘网24的组合件的透视图。保护盖2和图1及图2中显示的保护盖一样。如图3所示,托盘网24与网连接装置19连接,以便将托盘网24固定到保护盖2上。保护盖2和托盘网24充当一个单一的实体,并在一个步骤中布置。托盘网24的底部配备有双螺栓装配件形式的固定装置,其可与托盘40上的相应网连接装置(未示出)啮合以将托盘网24固定到托盘40上。

对比文件3的中文译文说明
可重复使用的货物保护盖
[001]本发明涉及容器和包装,特别涉及一种可重复使用的货物保护盖。
[002]柔性容器广泛用于运输和储存产品,特别是塑料袋或容器因为其延展性、柔性、轻便等特点被广泛使用。
[003]目前市场上使用的货物保护盖,其用于覆盖和固定货物到托盘上。并且在装载之后,通过加热薄膜的方式封装,因此不能重复使用。
[004]本发明提供一种可重复封装并可重复使用的货物保护盖。
[005]本发明另一方面提供一种柔软的货物保护盖,其具有可封闭的开口。因此,可通过保护盖获得对装载或运输的货物的覆盖与固定。
[006]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货物保护盖拉上拉链结构的示意图。
[007]图2为本发明的货物保护盖示意图。
[008]图3为本发明保护盖的拉链视图。
[009]如图2所示,本发明的可重复使用的货物保护盖1的制作材料为织物材料,其打开结构为十字形片材9,包括中间部分和四个从中间部分延伸的侧片10,在货物保护盖1的侧片10的边缘上形成拉链2,该拉链2用于封闭开口。图2示出了保护盖1上具有多个拉链2的结构。
[010]侧片10的边缘11a,11b,12a,12b,13a,13b,14a,14b分别具有连接拉链锁头的部件。一个拉链锁头可以将相邻的侧片10的边缘连接在一起,如此连接形成了保护盖1。侧片10上还可以设置结实的条带,以便使用叉车装卸保护盖1。
[011]当使用时,将保护盖1放置于托盘4的货物上,使保护盖1的十字形片材9的中间部分覆盖托盘上货物的顶部,使保护盖1的各个侧片10垂下来靠在货物的侧面上,通过拉链,使每一个侧片10都沿相邻的边缘连接到相邻的侧片10上,从而形成了转角。为了将保护盖1固定在托盘4上,可以使用惯用的托盘网将保护盖1和托盘4上的货物固定于托盘4上。
防止货物倒塌的结合了网的装置
[001]本发明涉及一种防止货物倒塌的结合了网的装置,其可以适合于任意形状的货物。
[002]在运输物品,例如食物等产品时,为了保持它们的放置秩序,通常,通过托盘来运输。为了防止托盘上的货物倒塌,通常使用薄膜热封货物来防止倒塌。但是,当货物的顶部是突出并且不规则时,使用上述方法封装的货物的倒塌还是不可避免的。
[003]本发明通过包裹在货物周边的部件与罩住货物顶部的网的组合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004]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的透视图;
[005]图2示出了本发明的网;以及
[006]图3和图4示出了部件连接网的过程。
[007]如图1所示,包裹在货物周边的部件1的长度和宽度足以包裹堆积在托盘P上的搬运货物C的周边。部件1包括网连接装置8,该网连接装置8将网11连接到部件1上。网连接装置8用于固定网11,包括可用于拆卸网11的连接设备。网11通过将钩接部12连接到部件1的周边上的网连接装置8上以覆盖货物顶部。当网11覆盖货物C顶部时,因网结构具有弹性,因此,可以适应于顶部任意形状的货物。网11上的钩接部12呈环形,用于穿在网连接装置8上。网连接装置8设置在部件1的四周。
[008]网连接装置8是呈带子形状,在部件1的四周设置为多截,其具有粘扣带的阳面,还具有粘扣带的阴面,其可与阳面接触以固定。在该网自身产生适度张力的状态下,在网周围形成的钩接部12钩住部件1上的网连接装置8。网11覆盖固定了托盘上的不规则的货物,防止货物塌陷。
【正确答案】一、总体考虑 本练习题包括撰写实务和无效实务两题。撰写实务题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掌握了撰写出既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又能够为委托人谋求尽可能充分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书的基本技巧。无效实务题主要测试应试者针对已经授权专利的技术方案考虑现有技术文件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的能力。
二、撰写实务题 应试者应当根据练习题所给定的素材,撰写出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应当满足单一性要求,即针对不同主题撰写的多个独立权利要求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时,该多个独立权利要求才能够合案申请。
在本撰写实务练习题素材中,客户所提供的技术说明包含多个实施例,发明内容包括对保护盖的改进、对屏障装置的改进、对托盘网连接装置结构的改进等多个方面。应试者在撰写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时,首先要对练习题素材进行分析,在涉及的改进点比较多的情况下,分析这些改进点,确定所要保护的客体和对应的技术方案,从而撰写出相应的独立权利要求。
在确定保护客体时,要考虑从尽可能多的方面对申请给予保护。就本申请而言,可以确定的保护客体有货物保护盖、具有这种货物保护盖的保护装置及这种货物保护装置和托盘网的组合件。
另外,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首先确定出客户所完成发明相对于练习题所给定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其次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应当考虑对多个实施例进行适当概括。对于本练习题给出的素材,通过理解客户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和对比文件1和2的内容,可以得出,对比文件1公开的包装箱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保护载置在托盘上的货物的结构,但是由于第一侧板21与第二侧板22之间除了金属固定件4和顶盖1的约束外无其他连接装置,该结构的包装箱结构不稳定,在托盘装载运输时不能紧固托盘上的货物以防止货物坍塌;对比文件2只是公开了托盘网的相关结构,而托盘网作为固定货物的装置,不能保护托盘上的货物免受阳光、升高的温度和雨水的侵袭。因此,在撰写权利要求时,重点应放在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上,即如何使托盘上的货物既有效地避免阳光、温度或雨水对货物的影响,同时又能防止托盘上的货物坍塌。但是对于一个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仅需考虑解决一个技术问题。
通过分析客户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和对比文件1和2的内容,确定出客户所完成的保护盖相对于其给出的现有技术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为:包括一主板和多块与该主板相连的侧板,相邻的侧板可接合在一起,形成转角,沿着周向形成封闭结构,所述保护盖覆盖货物侧面的至少一部分。此外,该保护盖与托盘或与托盘及屏障装置一起构成货物保护装置。货物保护装置与托盘网构成组合件,在该组合件中,至少在托盘上设置有用于连接托盘网的网连接装置。这样形成的结构,起到保护托盘上的货物免受诸如阳光、温度或雨水的影响的作用;而且起到了固定托盘上的货物以防止其坍塌的作用。
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在满足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前提下,尽量使用上位概念或用并列选择方式概括权利要求。在本撰写试题中,第一实施例中的托盘上包括用于连接托盘网的网连接装置,第二实施例中的保护盖上和托盘上都设有用于连接托盘网的网连接装置;因此,组合件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写为概括式的权利要求。
由于需要撰写多个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或技术方案,因此需要考察所撰写的权利要求是否满足《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性。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本试题中包括了关于货物保护盖、货物保护装置及货物保护装置和托盘网的组合件的技术方案。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应当使上述三项发明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如果撰写出的多个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或多个并列技术方案之间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在技术上不能相互关联,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不能合案申请,则应当考虑提出另案申请,但是,在撰写另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时,要特别提醒的是,需要考虑《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避免将两个或多个申请撰写成同样的发明专利。对于此类问题,主要考虑多个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相同的权利要求或相同的技术方案,即第一个申请的任何一项权利要求不能与其他申请的任意一项权利要求相同。 对于本撰写试题而言,由于货物保护装置和组合件可以分别采用回引保护盖和保护装置的权利要求的方式撰写,所以,只要撰写的货物保护盖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具有特定技术特征,就能满足《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撰写为较宽的保护范围后,应撰写出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充实和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在用从属权利要求层层限定的基础上,可以具体撰写发明各最佳实施例形成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本撰写试题中,可以进一步对货物保护盖、货物屏障装置、网连接装置等进行限定。
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
对于本撰写试题,分析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和技术交底书的内容,可以撰写四个独立权利要求:
“1.一种货物保护盖,包括一主板(118;218)和多块与该主板(118;218)相连的侧板(119、120、121、122;219、220、221、222),所述主板(118;218)适于在使用时覆盖货物的顶部,所述侧板(119、120、121、122;219、220、221、222)从所述主板(118;218)延伸地垂下来,相邻的侧板可接合在一起,形成转角,沿着周向形成封闭结构,所述保护盖覆盖货物侧面的至少一部分。”
“6.一种货物保护装置,包括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保护盖(116)、屏障装置(102)及托盘(105),所述屏障装置(102)包括屏障侧板(106、107、108、109、110、111),所述屏障侧板(106、107、108、109、110、111)的相邻侧板接合在一起,所述保护盖(116)的所述侧板(119、120、121、122)与所述屏障侧板(106、107、108、109、110、111)在货物上下方向部分重叠在一起,一起覆盖所述货物的侧面。”
“13.一种货物保护装置,包括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保护盖(216)及载置货物的托盘(205),所述保护盖(216)的侧板(219、220、221、222)的底部边缘至少延伸到所述托盘(205)处,覆盖货物的整个侧面。”
“14.一种货物保护装置和托盘网的组合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货物保护装置由权利要求6~13之一所述的货物保护装置构成,所述托盘网罩在所述货物保护装置上,至少在所述托盘(105;205)上设置有用于连接所述托盘网(128;228)的网连接装置。”
分析上述四个独立权利要求,它们之间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为“包括一主板(118;218)和多块与该主板(118;218)相连的侧板(119、120、121、122;219、220、221、222),主板(118;218)适于在使用时覆盖货物的顶部,侧板(119、120、121、122;219、220、221、222)从主板(118;218)延伸地垂下来,相邻的侧板可接合在一起,形成转角,沿着周向形成封闭结构,保护盖覆盖货物侧面的至少一部分”,其中特征“包括一主板和多块与该主板相连的侧板,相邻的侧板可接合在一起,形成转角,沿着周向形成封闭结构,保护盖覆盖货物侧面的至少一部分”是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属于特定技术特征,因此上述四项发明包含了多个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可以合案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范文
1.一种货物保护盖,包括一主板(118;218)和多块与该主板(118;218)相连的侧板(119、120、121、122;219、220、221、222),所述主板(118;218)适于在使用时覆盖货物的顶部,所述侧板(119、120、121、122;219、220、221、222)从所述主板(118;218)延伸地垂下来,相邻的侧板可接合在一起,形成转角,沿着周向形成封闭结构,所述保护盖覆盖货物侧面的至少一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护盖,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板(119、120、121、122)的至少相邻的侧板之一上设置有折板(114);所述转角通过用所述折板(114)将所述相邻的侧板接合在一起而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护盖,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116)整体打开状态下呈十字形结构,所述主板(118)的每个边上都一体地延伸出一个所述侧板(119、120、121、122),所述侧板(119、120、121、122)向下弯折并包围所述货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护盖,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219、220、221、222)的顶部边缘(209)与所述主板(218)相连,所述主板(218)和所述侧板(219、220、221、222)在沿所述侧板(219、220、221、222)的顶部边缘(209)的连接处以及相邻的侧板之间的连接处配备有外部卷边(214),所述转角通过用相邻的侧板之间的所述外部卷边(214)使所述相邻的侧板接合在一起而形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保护盖,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侧板上设置有用于装载和运输所述保护盖(216)的装载带子(223)。
6.一种货物保护装置,包括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保护盖(116)、屏障装置(102)及托盘(105),所述屏障装置(102)包括屏障侧板(106、107、108、109、110、111),所述屏障侧板(106、107、108、109、110、111)的相邻侧板接合在一起,所述保护盖(116)的所述侧板(119、120、121、122)与所述屏障侧板(106、107、108、109、110、111)在货物上下方向部分重叠在一起,一起覆盖所述货物的侧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货物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116)的所述侧板(119、120、121、122)与所述屏障侧板(106、107、108、109、110、111)的总高度大于货物的最大允许高度。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货物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障装置(102)还包括一个位于所述托盘(105)上的用于支撑货物的底板(112)。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货物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障侧板由两个主屏障侧板(106、107)和四个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构成,所述主屏障侧板(106、107)与所述底板(112)相连,每个所述主屏障侧板(106、107)上分别连接有两个可折叠的所述辅屏障侧板。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货物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障侧板由两个主屏障侧板(106、107)和四个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构成,所述主屏障侧板(106、107)与所述托盘(105)相连,每个所述主屏障侧板(106、107)上分别连接有两个可折叠的所述辅屏障侧板。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货物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的长度大于各自处于打开状态围在所述托盘(105)上时与该托盘(105)对应的一个边的长度的一半,在相互配合的两块辅屏障侧板之间形成重叠部分。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货物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辅屏障侧板(108、109、110、111)的长度大于各自处于打开状态围在所述托盘(105)上时与该托盘(105)对应的一个边的长度的一半,在相互配合的两块辅屏障侧板之间形成重叠部分。
13.一种货物保护装置,包括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保护盖(216)及载置货物的托盘(205),所述保护盖(216)的侧板(219、220、221、222)的底部边缘至少延伸到所述托盘(205)处,覆盖货物的整个侧面。
14.一种货物保护装置和托盘网的组合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货物保护装置由权利要求6~13之一所述的货物保护装置构成,所述托盘网罩在所述货物保护装置上,至少在所述托盘(105;205)上设置有用于连接所述托盘网(128;228)的网连接装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合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保护盖上还设置有用于连接所述托盘网(128;228)的网连接装置。
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组合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网连接装置由多个带子或多个有开口的环构成。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组合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带子上配备有按扣固定件或粘扣带。
18.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组合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网连接装置在四周间隔设置。
三、无效实务题
(一)专利文件的分析
在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前,应正确理解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应试者要在阅读理解专利文件的基础上,初步判断专利文件本身是否存在可能影响专利有效性的缺陷。
本试题中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涉及一种保护盖,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有效地保护货物并节约成本,如何使安装保护盖和托盘网到托盘上的步骤更便捷。其采用的技术手段是:通过使由织物材料制造的保护盖,具有主板和多个从主板延伸的侧板,主板适合于在使用时覆盖托盘上的货物,且侧板适合于垂下来靠在货物的侧面上,每个侧板都沿相邻的边缘连接到相邻的侧板以界定转角,从而保护托盘上的货物;通过在保护盖上设置网连接装置,通过网连接装置连接托盘网,从而使保护盖和托盘网充当一个单一的实体在一个步骤中布置,从而节约装配的时间。
通过分析权利要求技术方案可知,该专利要求保护的保护盖不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或者第二十五条排除的对象,并且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有关发明的定义。其显然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实用性。而且专利说明书也充分公开了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各项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要求记载了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但是,本发明权利要求9本身是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引用了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在确定此类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特征均应予以考虑,在此建议将引用的特征全部带人独立权利要求中进行分析:“一种网连接装置,包括设置在保护盖上的将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的网连接装置,其中所述保护盖由织物材料制造,具有主板和多个从所述主板延伸的侧板,所述主板适合于在使用时覆盖托盘上的货物,且所述侧板适合于垂下来靠在所述货物的侧面上,每个侧板都沿相邻的边缘连接到相邻的侧板以界定转角;所述保护盖包括网连接装置,所述网连接装置用于连接托盘网到所述保护盖。”由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同一个权利要求中出现了“设置在保护盖上的将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的网连接装置”与“保护盖包括网连接装置,所述网连接装置用于连接托盘网到所述保护盖”,两种不同表述的网连接装置,但是不清楚这两种网连接装置是否为同一个部件,即不清楚网连接装置是否既将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又连接托盘网到保护盖;还是“一种”网连接装置将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另一种”网连接装置连接托盘网到保护盖。因此权利要求9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因此,可以初步考虑将《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作为无效宣告的理由。
(二)证据的理解和选取
本试题给出了作为证据的对比文件1~4。
分析上述证据,发现对比文件1的公开日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但是对比文件1公开的箱体包括的顶盖1的周边是凸缘,而不是侧板,并且凸缘的作用是约束箱体,其与本专利中侧板的作用完全不同。
对比文件2的授权公告日为2000年8月5日,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2008年1月21日,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但是对比文件2仅仅公开了一种托盘网,并未披露保护盖的相关结构,因此与本专利不相关。
对比文件3和4,两篇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均早于本发明专利的申请日,构成本发明专利的现有技术。通过分析对比文件3,可以得出对比文件3公开了本发明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还公开了权利要求7限定部分的技术特征。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网连接装置,并且该网连接装置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是用于固定网。
通过比较上述对比文件可以发现,对比文件3不仅公开了独立权利要求1的全部特征,还公开了从属权利要求7限定部分的特征,在上述对比文件中公开了本专利的技术特征最多;并且对比文件3的技术领域与本专利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本专利最接近,因此,选用对比文件3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三)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
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是在对专利文件进行准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指明其存在不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缺陷,并从事实出发,结合证据,详细论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理由。
本无效试题中,对比文件3公开了请求无效的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还公开了权利要求7限定部分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和7相对于对比文件3而言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区别在于:“保护盖包括网连接装置,用于连接托盘网到保护盖上”,需要根据该区别特征确定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分析区别特征的作用时,要依据区别特征在整个发明中与其他特征之间的相互作用来确定,不能局限于区别特征本身固有的功能或效果。通过分析可以得出,该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固定托盘网”。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网连接装置,并且该网连接装置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是用于固定网,与本发明中区别特征所起的作用相同,因此对比文件4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3中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4的结合可以评价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本发明从属权利要求3~5限定部分的特征同样已被对比文件4公开。权利要求6中限定部分的一个技术方案也已被对比文件4公开,而另一个技术方案是上述方案的等效的技术方案。
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意见陈述正文的范文
专利复审委员会: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请求人现请求宣告授权公告号为CN 105625623 B、名称为“保护盖及其和托盘网的组合件”的发明专利无效。
请求人认为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和7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发明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提供如下的证据:
①EP1753832A1,其公开日为2005年5月12日;
②JP2005-254361A,其公开日为2005年12月3日。
上述两份证据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故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请求人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权利要求1和7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1.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不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保护盖。证据1公开了一种货物保护盖(参见证据1说明书的第009到011段和图1~3),并具体公开了:货物保护盖的制作材料为织物材料,为十字形片材9,包括中间部分和四个从中间部分延伸的侧片10,即权利要求1中的侧板,十字形片材9的中间部分在使用时覆盖托盘上的货物,各个侧片10垂下来靠在货物的侧面上,每一个侧片都沿相邻的边缘连接到相邻的侧片,以界定转角。由此可见,证据1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并且证据1所公开的货物保护盖与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保护盖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相同,即通过保护盖获得对装载或运输的货物的覆盖与固定(参见证据1的说明书第005段)。因此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证据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7相对于证据1不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7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限定部分的技术特征已被证据1(参见证据1的说明书第010段)公开:侧片上还可以设置结实的条带(即本发明权利要求中的装载带子),以便使用叉车装卸保护盖,因此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证据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二、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1和7相对于证据1不具备创造性 如上所述,权利要求1和7分别相对于证据1不具备新颖性,当然相对于证据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6、8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的区别在于:“保护盖包括网连接装置,用于连接托盘网到保护盖上”,基于该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固定托盘网”;证据2公开了一种防止货物倒塌的结合了网的装置(参见证据2的说明书第007、008段和图1~4)公开:部件1包括网连接装置8,该网连接装置8将网11连接到部件1上,而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证据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固定网,也就是说证据2给出了将该区别技术特征用于该证据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如何固定托盘网”的启示,进而使得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将证据2和证据1结合起来构成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的网连接装置在整个发明中所起的作用是用于固定托盘网,其与托盘网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无关,并且需要指出的是,托盘网并不是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保护盖的一部分。证据2中公开的网连接装置解决了相同的技术问题,因此证据2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证据1以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
由此可知,在证据1的基础上结合证据2得出本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已在证据2中(参见证据2的说明书第007、008段和图1~4)公开:网连接装置8设置在部件1的四周,且该附加技术特征在该证据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固定网,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4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已在证据2中(参见证据2的说明书第007、008段和图1~4)公开:网连接装置8包括可用于拆卸网11的连接设备,且该附加技术特征在该证据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固定网,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2或3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已在证据2中(参见证据2的说明书第007、008段和图1~4)公开:网连接装置8是呈带子形状,在部件1的四周设置为多截,且该附加技术特征在该证据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固定网,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所述带子上配备有粘扣带”已在证据2中相应的公开(参见证据2的说明书第007、008段和图2~4),且该附加技术特征在该证据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固定网,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由该附加技术特征“所述带子上配备有粘扣带”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当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带子上配备有按扣固定件”时,由于该技术特征限定的技术方案与技术特征“所述带子上配备有粘扣带”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并列的,因此是等效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用该等效的技术方案替代“所述带子上配备有粘扣带”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容易想到的,即用按扣固定件替代粘扣带实现网的固定是容易想到的。因而,从属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证据1公开了一种货物保护盖和托盘网的组合件(参见证据1说明书第004段、011段和图1~3),该权利要求与证据1的区别在于:“所述保护盖包括用于将托盘网连接到所述保护盖的网连接装置”,基于该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固定托盘网”;证据2公开了一种防止货物倒塌的接合了网的装置(参见证据2的说明书第007、008段及图1~4)公开:防止货物倒塌的接合了网的装置,包括将网11连接到包裹在货物周边的部件1上的网连接装置8,而且上述特征在证据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固定网,也就是说证据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该证据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进而使得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将证据2和证据1结合起来构成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由此可知,在证据1的基础上结合证据2得出本发明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8相对于证据1和2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权利要求9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9所要求保护的是一种网连接装置,其包括设置在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护盖上的将所述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的网连接装置。在权利要求9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中,出现了两种不同表述的网连接装置“设置在保护盖上的将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的网连接装置”与“保护盖包括网连接装置,所述网连接装置用于连接托盘网到所述保护盖”。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清楚上述两种表述的网连接装置是否为同一个装置,即不清楚网连接装置是否既将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又连接托盘网到保护盖;还是“一种”网连接装置将保护盖连接到托盘上,“另一种”网连接装置连接托盘网到保护盖。因此权利要求9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和7不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人:×××
××××年×月×日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