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虚假宣传和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相关的执法部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该条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内容,故而,黎明公司的行为是虚假宣传行为,可人公司的行为是设计、制作虚假广告,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D项应当入选。此外,根据此条,可人公司是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才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C项缺乏应知,不应当入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依照上述规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适格的监督检查部门,所以B项不应当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2款规定: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此条,被侵害的经营者可以起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在虚假宣传活动中,同业竞争者均可以起诉。虽然如此,A项中的其他任何一家生产美肤品的公司仍然不适当地扩大了起诉主体的范围,适格的起诉主体还应限定在被侵害的经营者,故A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