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南强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南强公司2006年1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2月1日采购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该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发票账单同时到达。公司开出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抵付该购进材料的价款。
(2)12月10日销售A产品2000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125元,单位销售成本为75元;该产品属于应纳消费税产品;该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
(3)12月20日出售一无形资产,出售收入为90000元,该专利权的摊余价值为30000元,转让价款已存银行。
(4)12月31日用银行存款实际交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借:原材料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应付票据 234000
(2)借:应收账款 292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5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00
(3)借:银行存款 90000
贷:营业外收入 90000
借:营业外支出 4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500
(4)当期应交增值税=425000-34000=391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91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5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500
贷:银行存款 6455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