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代位求偿权又称代位追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并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在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依法享有的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代位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本应该属于他人的权利。典型的代位权有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证其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的权利。 (2)二者的共同点包括:①两种权利的权利人都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的。②两种权利都是一种财产性权利,都只能适用于财产领域,而不能适用于人身权领域。 (3)二者的不同点包括:①权利主体不相同。代位求偿权的主体仅限于保险人,代位权的主体可以是债权人、保险人等。②代位权所针对的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所代位的权利是损害请求权,一般而言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债权人代位权人所代位的权利则不限于损害请求权,主要是债权。③两权利行使的条件不同。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条件是保险人履行了保险合同,并赔偿了被保险人损失。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且害及债权人的债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