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础课程改革对教学过程的要求。
(1)教师要正确认识教学过程。教学过程是教师有目的地引导学生学习人类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学生能动地认识世界、提高自我的过程。教师要遵循以下规律:首先,要明确学生是能动的生命体、学习主体,教学应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其次,要遵循“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个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最后,要重视认识是个体的经验改造和建构的过程,也是与群体交互作用的过程。
(2)教师要转变教学观。从重视教师的教向重视学生的学转变;从重视知识传授向重视能力培养转变;从重视教法向重视学法转变;从重视认知向重视发展转变;从重视继承向重视创新转变。
(3)在课程改革方面要做到:
①提升课程改革的理念水平和理论品位。
②在课程政策上,要实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整合。
③在课程内容上,要实现学科知识与个人知识的内在整合。
④在课程结构上,要更新课程种类,恰当分析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关系,努力实现课程的综合化。
⑤在课程实施上,要超越忠实取向,走向相互适应取向和课程创生取向。
⑥在课程评价上,要超越目标取向的评价,走向过程取向和主体取向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