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B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2年开始经营,当年发生亏损64000元,2003年实现税前利润23000元,2004年实现税前利润3592000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不考虑所得税调整因素)。根据董事会决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率分别为10/%、6/%、8/%,分配利润840000元。中外双方出资比例为6:4。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作有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2002年年末结转年度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4000
贷:本年利润 64000
2.2003年年末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
借:本年利润 23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3000
2003年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期末余额为借方41000元,即还有未弥补亏损41000元。
3.(1)2004年年末,计算应交所得税为1171830元[(3592000-41000)×33/%]:
借:所得税费用 117183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71830
借:本年利润 1171830
贷:所得税费用 1171830
(2)结转本年净利润2420170元(3592000-1171830):
借:本年利润 242017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420170
计算可分配的利润为2379170元(2420170-41000)。
(3)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 237917
贷:盈余公积——储备基金 237917
借:利润分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142750.2
贷:盈余公积——企业发展基金(补充流动资金) 142750.2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190333.6
贷:应付职工薪酬 190333.6
(4)分配利润840000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840000
贷:应付股利——中方 504000
——外方 336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