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解释四》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直接提起诉讼的说法错误的有( )。
A、
股东直接对董监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公司无需参加诉讼
B、
股东直接对董事提起诉讼的,其他股东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C、
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利益归属于起诉的股东
D、
直接起诉的案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对董事、监事、高管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选项A错误。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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