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备工程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业主自行组织公开招标。其招标程序确定为: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2)发出招标邀请书;(3)编制招标文件;(4)编制标底;(5)发放招标文件; (6)投标单位资格预审;(7)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8)接收投标文件;(9)开标;(10)确定中标单位; (11)发出中标通知书;(12)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文件中规定有一种设备需要从国外进口,投标者必须对其作出详细报价。某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对该设备的报价资料作了充分调查,所得数据为:该设备重2000t;到岸价格为600万美元;国际海运费为200元/t;运输保险费率为2.66‰;银行财务费为4.15万元;进口代理手续费率为 1.5%;关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7%。(1美元=8.25元人民币)
问题1.该工程的招标工作程序有不妥之处,需改进的内容有哪些?
2.该进口设备的关税和增值税为多少万元人民币?
3.该进口设备抵岸价为多少万元人民币?
4.除进口设备抵岸价之外,在投标者在对该进口设备进行报价时,还需考虑哪些费用?
1.需要改进的内容如下:
(1)应将“发出招标邀请书”改为“发布招标公告”;
(2)应将“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放到“发放招标文件”之前;
(3)在“开标”后要进行“评标”。
2.该进口设备的关税;600×8.25×15%=742.5万元(人民币)
该进口设备的增值税:(600×8.25+742.5)×17%=967.73万元(人民币)
3.该进口设备抵岸价;600×8.25+4.15+600×8.25×1.5%+742.5+5 692.5×17%=6738.625万元(人民币)
4.投标者在对该进口设备进行报价时,还需考虑的费用有:从到岸港口起至工地仓库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采购与仓库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