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 102 条第一款规定: “勾结外国, 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这一规定属于
本罪状描述得非常详细, 因此属于叙明罪状, 不属于简单罪状。 本罪状没有引用其他法律, 也没有引用本法其他条款, 因此不属于空白罪状和引证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