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选项A正确。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所以,选项B正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所以,选项C正确。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未规定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