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有效竞争?
有效竞争又称可行竞争, 或不完全竞争, 是指既有利于维护竞争又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作用的竞争格局。 有效竞争的具体含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 从短期来看, 如果现实的市场背离了完全竞争的某个条件, 那么最终在其他条件下也会有所背离。 这样的竞争才是有效的。
(2) 从长期来看, 存在着潜在竞争和替代品竞争的产业或市场, 就是有效竞争的产业或市场。 潜在竞争主要是指新企业能够进入一个产业与既存企业展开竞争的可能性, 它制约着产业内的原有企业过分地抬高价格。
(3) 工业生产经营的多样化也具有竞争的性质。 当新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才能进入一个产业, 并且使自由进入发生困难时, 现有的实力强大企业却可以通过产品多样化的方式, 即通过产品选择和设计以增加新产品的方式进入这个产业。
这样, 实现了既有大规模生产的效率, 又存在应用科学技术而带来的进步, 也不会阻碍竞争机制的作用。有效竞争概念的界定使人们逐渐摆脱了“不是竞争就是垄断, 非此即彼”的偏颇认识。 有效竞争实际上是一种竞争能现实地展开, 但可以规避过度竞争, 防止垄断弊害的竞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