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组经报告质监机构同意后可终止现场评审工作的情况有( )。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第二十二条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评审组经报告质监机构同意后可终止现场评审工作:
①检测机构实际状况与申请资料严重不符,包括人员、场地等强制性指标要求的实际情况低于材料申报内容;
②申请检测项目与实际能力不符,不能满足基本条件
③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控制失效,相关记录缺失或失实;
④检测机构有意干扰评审工作,评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⑤发现检测机构存在伪造试验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⑥存在被考核人员冒名顶替、借(租)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情况;
⑦检测机构存在其他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