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该相关事项有( )。
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