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
单选题 18.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单选题 19.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为由茶厂缴纳税款,茶厂与杨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单选题 20.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单选题 21.行政诉讼中,在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单选题 22.下列选项中,行政诉讼中不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有: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