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电脑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由于在交易中,丙并不知道甲不是电脑的所有权人,并且4000元的成交价格属于合理的范围,并不存在价格欺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善意取得原则,甲、丙的交易是合法的,丙取得了该电脑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其返还电脑。据此,A、B和E选项不正确,可以排除。但是,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C和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