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C市B区的甲装修公司和A市的乙签订了一个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在C市D区的属于乙的新房上履行。但合同签订之后的两天甲公司借口材料市场涨价无法履行协议。乙欲起诉甲公司,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地?( )
A.由甲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甲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约定合同履行的D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C.由D区的人民法院管辖
D.由乙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情形恰恰属于这种情形,因此由被告甲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本题的一个容易混淆的地方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而选B项。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