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内在的一对矛盾。价值不能自我表现,必须在两种商品的交换中,通过另一种商品表现出来。因此,商品交换中价值必然要求价值表现。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就是价值形式。价值形式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发展的,价值形式的发展经历了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最后发展为货币形式。
(1)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在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剩余产品交换,但当时人们还不是为交换而生产,而只是将偶尔多余的产品用来交换,因此交换带有偶然的性质。同这种偶然的直接的物物交换相适应,产生了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即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
(2)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出现,畜牧部落从其他部落分离出来,有些部落主要从事畜牧业,有些部落则主要从事农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可用于交换的剩余产品逐渐增加,商品交换也就进一步发展起来。有些商品不是偶然地和个别商品相交换,而是经常地和其他多种商品相交换。这样,一种商品的价值已经不再是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的自然形式上,而是经常地表现在一系列其他商品的自然形式上,于是简单价值形式便发展为扩大的价值形式。
(3)一般价值形式:专门充当等价物的商品,不是人们主观设计出来的,而是在交换中自然而然地产生的。随着交换的发展,会有一种商品从其他商品中分离出来,成为所有商品的共同等价物,这种商品,并不一定是每个人都直接需要它,但却可以用它交换到自己所需要的任何商品。这样,人们就都愿意用自己的商品先与这种商品相交换,然后再用它换回自己需要的商品。这种商品就成了商品交换的媒介物,直接的物物交换逐渐过渡到通过媒介物的交换,一切商品的价值都通过这种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来表现,这就是一般价值形式。
(4)货币形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分工与商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商品交换的范围不断扩大,商品交换的种类不断增加,这就越来越要求将一般等价物固定在一种商品上。当贵金属从商品界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时,它就成了货币,价值形式就从一般价值形式发展到货币形式。
从一般价值形式发展到货币形式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所不同的只是现在一般等价物已固定地由贵金属黄金(或白银)来充当。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之所以最后落到贵金属(金、银)身上,那是因为贵金属具有质地均匀、便于分割、体积小、价值大、便于携带、不会腐烂、便于保存等一系列其他任何商品都不具有的特点,就是说贵金属的这些自然属性使其成为很理想的货币材料,而不在于贵金属本身有什么神秘的性质。所以,马克思说,“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