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男子张某与妻子联名将一女子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返回该男子在与她维系婚外情期间赠与她的 18万元财产,案件从一审打到二审。二审法院认为基于婚外性伴侣关系赠与违反公序良俗,当归无效,判定被告返回全部赠与款项。不少人为二审判决拍手称快,认为该判决有利于促进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净化社会风气。
问题:请从法律与道德关系角度。对此判决进行评析。
【正确答案】一般而言,法与道德有诸多一致之处。违反法律的行为往往是违法道德的;但是道德的调整范围要宽于法律,很多情况下,违反道德不一定意味着违反法律,单纯的以反道德而否认合法性,这对于法律的权威有所损害,法院的判决是值得商榷的。
(1) 本案中,张某和李某的婚外情是违反道德的,但基于婚外情的赠与行为是否就因此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根据司法原理,法官遵从的是法律,法院的判决应该以法为据,不应为牵就道德而偏离法治。
(2) 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这种宣示体现了法律价值目标应考虑道德的基本原则。在本案中是否能适用?这实际涉及法律原则的适用力问题,限于主题限制不再展开,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建设法治的进程中,应该提防那种把法律原则或者合乎道德当成一个筐,任何东西都能往里装。否则,法律尤其是法律规则的效力就会形同虚设。当实践中遇到法律与道德一致的情况时,法官的立场在法律。对于婚外情,道德一般都会作出否定的评价,但这并不直接导致法律也必然作出否定的评价,更不必然导致仅是与婚外情有关联的赠与这一要件齐全的民事行为的失效。在具体案件中以道德评价代替法律评价,这是道德对法律实施的具体干预,这将会有损于法律的尊严,也是与我国的依法治国相背离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