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万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财产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笔记本电脑扣押,并责令其10日内还款。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请但是并没有暂停保全措施。本案中法院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A.以决定的方式作出财产保全措施
B.扣押乙新买的笔记本电脑
C.责令乙10日内还款
D.受理申请期间并没有暂停保全措施的执行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考点] 财产保全制度的内容和限制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可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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