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答案] 宪政的概念是宪政内涵的抽象表述,宪政作为专制政体的对应物,其基本内涵就是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经取得的民主事实确认下来,用法治的精神发展和完善这种民主事实,以此保障公民权利。因此,宪政应包含三个基本的要素,即民主、法治和人权。其中,民主和法治都服务于相同的价值——保障人权,只是发挥功能的角度不同而已。
第一,宪政与民主政治。
宪政与近现代民主政治紧密相联,它以民主政治为前提、为基础、为内容。众所周知,宪法是对已取得的民主事实的确认,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没有近现代人民争取民主的事实,就不可能有宪法,更谈不上宪政。民主政治建立后,还需要通过宪法的实施即宪政实践去维护它,发展它,完善它,使之更符合民众的意识和一般的文化精神。这种意识和文化精神表现为平等、自由、尊严。这正是宪政和宪法都孜孜以求的目标。
尽管宪政是民主政治,是民主政治的理想形态,但不能说宪政等同于民主政治,有民主政治也不等于实现了宪政。因为民主政治并不绝然排斥专制,民主政治理想状态的获得还需得到法治的支撑。
第二,宪政与法治。
法治意味着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它包含一个国家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由静态到动态的运行过程。法治在功能上表现为对专制权力的决然否定和对民主政治的完善和维护。在价值取向上意味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人人平等自由权利的保护。法治强调国家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依宪法和法律指示的轨道有效地运行,强调任何越出轨道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同宪法相抵触,与宪政的价值取向格格不入。法治的集中表现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依法治国,首要是依宪治国,即运用宪法的民主原则和法治精神来治理国家。离开了宪法和宪政,法治就丧失了基本的依托,丧失了生命和活力,权力也就不会服从于法律。因此,宪政是法治的基本标志,法治是宪政的必然结果。
第三,宪政与人权。
人权是指人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在社会中应享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自由平等权利的总称。对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是每一个国家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即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际上是依照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对应有人权所作的一种选择和确认;宪法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也是对公民基本权利选择范围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加深的过程,即公民享有权利的种类在增多。由此可见,宪政是发展人权的手段,没有宪政实践,人权的保障就只能停留于宪法条文的静态之中,而不可能表现在公民的实际享有之中。如果说宪法是应有人权向法定人权转化的关键,那么宪政就是法定人权向实有人权转化的关键。而且,正如前面指出的那样,宪法和宪政通过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约束,避免其侵犯公民权利,以此来保障人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