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于2013年3月16日向乙购买一处住房,价值30万元,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2013年10月份正式交付住房,如一方违约应按房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甲签订合同时按约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2013年10月10日甲要求乙过户房子,而乙已将该房卖给丙并已过户,对乙的违约,甲该如何要求赔偿才符合其最大利益?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合同法》第116条还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或定金条款”。可见,定金条款与违约条款不能同时适用,甲若选择违约金条款,有两种:(1)只要求乙支付违约金6万元;(2)要求乙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根据不当得利要求乙返还2万元定金。甲若选择定金条款,则只能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综上所述,C项符合甲的最大利益。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