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多选题 关于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董事的任期3年
  • B.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双方协商,并应当记载在合营合同和章程中
  • C.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
  • D.董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考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AD选项不正确。法律依据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第3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BC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的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多选题 设BBS公司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报经审批机关审批,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专利技术无须报批
  • B.如果该出资已经报批,则从批准之日出资协议生效
  • C.如果该出资没有申报,则该出资协议无效
  • D.如果该出资没有申报,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可以追究报批义务方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A选项说法错误。法律依据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外商投资规定(一)》)第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该技术出资未申报,合同不生效不是无效,且不影响合同中约定的不依约履行报批义务的违约责任的追究。
多选题 现大地公司欲将其50%股权转让给绿野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大地公司履行报批义务,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
  • B.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要求该合资企业履行报批义务
  • C.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在法定条件下自行报批
  • D.若大地公司依约履行报批义务,但未能获得批准,则绿野公司有权要求大地公司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请求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考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报批义务的履行。A选项说法错误。法律依据为《外商投资规定(一)》第5条,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须先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报批义务,若对方仍未履行方能请求解除合同。BC选项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外商投资规定(一)》第6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以转让方为被告、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转让方与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共同履行报批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方同时请求在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于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报批义务时自行报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选项说法错误。法律依据为《外商投资规定(一)》第7条的规定,转让方、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受让方根据本规定第6条第1款的规定就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报批,未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受让方另行起诉,请求转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方请求转让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根据转让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认定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具体赔偿数额。
多选题 现大华公司欲将其15%股权转让给天际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 A.该转让须经其他三位股东一致同意
  • B.若大地公司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该转让的,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 C.若大地公司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该转让的,大华公司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就股权转让事宜通知其他股东,BBS和大田公司都明确表示同意,而大地公司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做任何答复,则该股权转让有效
  • D.若大田公司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主张该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查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的基本规则。ABC选项说法正确。外商投资企业一方股东将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应当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其他股东以未征得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已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满三十日未予答复的转让有效。法律依据为《外商投资规定(一)》第11条的规定。D选项说法错误。法律依据为《外商投资规定(一)》第12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一方股东将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其他股东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转让方、受让方以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多选题 现大地公司欲将其25%,股权转让给晴川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晴川公司支付全部转让款之后由大地公司履行报批义务,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若晴川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的35%的转让款,大地公司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 B.若合同未约定给付剩余款项和报批义务的履行的先后顺序,当大地公司起诉要求晴川公司给付剩余款项时,晴川公司也同时起诉要求大地公司履行报批义务,法院依法应要求大地先支付剩余款项
  • C.若晴川公司已经参与该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获得了收益,即使尚未报批,晴川公司已经获得合资企业的股东身份
  • D.若晴川公司已经参与该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获得了收益,但报批未获批准,则大地公司有权要求晴川公司推出并返还扣除成本费用后的收益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A选项说法正确。《外商投资规定(一)》第8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受让方支付转让款后转让方才办理报批手续,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经转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转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迟延履行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选项错误。此时应由报批方先履行报批义务,当该股权转让合同获得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之后,才能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款。法律依据为《外商投资规定(一)》第9条的规定。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报批未获批准的,受让方不能成为股东,且转让方有权请求受让方退出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将受让方因实际参与经营管理而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支付给转让方。法律依据为《外商投资规定(一)》第10条规定。
多选题 设大田公司以在该合资企业的股权设定质押,与债权人宏发公司签订了质押合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该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B.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办理质权登记,并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 C.若发生纠纷后,大田公司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未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D.股权质押合同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出质登记,股权自登记时设立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查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为《外商投资规定(一)》第13条的规定。AB正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与债权人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质权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C选项错误。当事入仅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选项正确。股权质押合同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了出质登记的,股权质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