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国家是一种国家形态,福利是这种国家形态的特性,是用来界定国家的。1948年,英国在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法律并加以实施后,正式宣布建成福利国家。随后,西欧、北欧等一些国家也纷纷宣布建立福利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迈向了福利国家,福利国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很高层次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在世界上风靡一时,20世纪60年代达到鼎盛时期。福利国家的保障特点有:累进税制与高税收;普遍覆盖与全民共享;政府负责与保障全面;法制健全;充分就业。70年代中期以来,在石油危机的打击下,各国相继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陷入了“滞胀”(高通胀、高失业、低经济增长)的困境。经济危机又引发了与之密切相联的“福利国家”的危机,给经济、社会以及政治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1)福利国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措施
①削减福利支出
如英国在撒切尔夫人执政时即采取了减少住房补贴和用优惠价格向住户出售公有住房的步骤,同时允许公费病人到私人医院看病;瑞典规定了最高养老金的限额,同时减少了失业救济金和多子女补助费,取消了对减时工作工人的工资补贴;一些国家还通过提高退休年龄来减少养老金支出等等。
②调整福利结构
如英国自1998年开始实施“改救济为就业”的计划,以帮助较长时间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和城市贫民区单身母亲找到工作,同时准备取消收入较高家庭的儿童补贴和母亲补贴等等。
③扩充社会保障资金来源
如努力促进经济发展,降低失业率,由此而使缴费人数增加和征收的社会保障税增加;制定更加严密的税收征管办法,防止偷税漏税行为发生;提高退休年龄以增加社会保障税的收入;一些社会保障部门甚至开始了某些创收活动。
④引入私营机制
能够减轻官方系统的压力并提高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效率。如英国政府就迫使地方政权、全国健康服务等部门将一系列服务项目通过招标改由私人承包,同时鼓励私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职业福利的发展;瑞典亦开始出现少数的公共服务私营化机构;而官方社会保障系统的膨胀得到了抑制。此外,各国还进一步采取防范措施,以避免社会保障待遇被骗取。
(2)福利国家改革措施的影响
①改革并未动摇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但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即社会保障支出的膨胀速度有所缓和,行政效率亦有好转。
②福利国家的改革并不表明这种模式的过时,它迄今仍是福利国家公民引以自豪的社会制度安排。因此,福利国家的改革是对福利国家模式的自我调整与完善,而不是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