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政治制度的最显著特点有哪些?
明朝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包括: 皇权高度集中、 地方权力分散制约、 特务政治和宦官专权。
(1) 皇权高度集中。 明朝初年, 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 权归六部, 相权并入皇权直属皇帝。 中后期设立内阁, 仍只是皇帝的临时办事机构, 并无编制, 权力有限。 兵权则分为五军都督府分别掌握, 互不统辖, 最终都向皇帝负责中央权力就高度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中。
(2) 地方权力分散制约。 废除元朝的行省制度, 设立布政司、 都司、 按察司分管民政、 军政、 监察权力, 互不统属, 相互制约。 有效防止了地方大员坐大威胁中央的可能。
(3) 特务政治。 明朝设立东厂、 西厂和锦衣卫等机构, 监视百官和百姓。 明朝的政治生活总在特务统治的阴影之下。
(4) 宦官专权。 明朝初年, 太祖朱元璋有感于宦官乱政的危害, 立祖制内臣不得干政。 然而靖难之役, 成祖夺位成功相当程度上受利于太监, 对宦官信任有加予以重用。 其后设厂卫等特务机构, 大多以内臣太监充任, 宦官得以把持朝政, 为患日久, 尾大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