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以下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考查追索赡养费案件的管辖,《民诉解释》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B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