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清末书院的改革。
书院产生于唐末五代,元代以后,书院日益官学化,发展到清末已历时千年之久。清代书院大致有四个类型,第一类以讲求义理之学为主,第二类以博习经史辞章为主,第三类是以学习制艺为主,第四类以学习经也致用之学为主。上述四类书院中,第一、三类设置最普遍,尤以第三类为甚,但一般学术地位不高,第四类书院反映了当时书院发展的新趋势,但社会影响并不很大,第二类书院虽然数量不多,但学术影响较大,对清朝文化学术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到了清末,书院和学堂一样,空疏腐化。
清末书院已经不适应当时社会的需要,到了非改革不可的阶段。1884年,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提出书院改革的建议,大致有三个阶段:一是整顿和改良旧书院;二是另建新型书院;三是改书院为学堂。
1896年6月,李端菜认为把原有的书院改为学堂,发展学校,是最省费用、最简便的方法。戊戌变法期间,维新派把书院改为学堂。1901年,清廷推行“新政”,又重申改书院为学堂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