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承担后果责任的形式包括( )。
招标无效,责令改正后重新招标
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未来3~5年的招投标资格
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对单位负责人或其他责任者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