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打破债的相对性的行为是( )。
A.债权的让与 B.债的担保
C.第三人代为清偿 D.债的保全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所谓债的相对性是指债只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对于债权债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它是债权人直接对债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作的行为,打破了传统债只发生在当事人之间这一相对性特征。第三人代为清偿,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非债关系的主体,因此没有打破债的相对性。债权让与,是债务人与第三人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不再存在,因此也谈不上打破债的相对性。因此,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