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违反。项目合伙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房屋,且款项已经全部支付,与甲公司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对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2)违反。项目合伙人的主要近亲属拥有审计客户直接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违反。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同时担任审计客户的独立董事,将因自我评价、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所以即使调离项目组,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也非常重大。
(4)违反。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主要近亲属通过继承方式从审计客户获得直接经济利益,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拥有这些利益是不允许的。
(5)不违反。项目组成员D的堂兄虽属于其他近亲属,但堂兄的工作与财务报表的编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对项目组成员D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