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1)不恰当。接受委托前的沟通是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的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当执行的审计程序。
事项(2)不恰当。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应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事项(3)不恰当。如果认为违反法规行为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且未能在财务报表中得到适当反映,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事项(4)不恰当。如果注册会计师得出结论认为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①如果其他信息得以更正,执行具体情形下的必要程序;②如果与治理层沟通后其他信息未得到更正,考虑注册会计师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后采取恰当的措施,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恰当关注未更正的重大错报。
事项(5)恰当。
事项(6)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对集团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应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