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酒厂生产的“天下景”牌葡萄酒,其包装正面和两侧的图形、字体。色彩均与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万宝路”牌卷烟盒相近似,其封口上印的标识也与“万宝路”卷烟封口相近似。该厂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后,责令该厂停止销售这种葡萄酒,收缴其全部外包装,并处以罚款。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
   A.该厂使用的是商品装潢,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B.葡萄酒与卷烟不是同类产品,故本案不存在侵权问题
   C.“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应扩大其保护范围
   D.本案在“万宝路”生产厂家未提出控告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权查处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其保护范围可以扩大到不类似的商品上,只要这种使用是可能误导公众,使得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