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重点的出版物主要包括( )。
与出版有关的奖励措施;
1.《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支持、鼓励出版下列优秀的、重点的出版物:
(1)对阐述、传播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有重大作用的。
(2)对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重要意义的。
(3)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科学文化成果有重大贡献的。
(4)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者文化艺术价值的。
这一规定从内容上明确了优秀的、重点的出版物的范围,体现了出版行政管理的导向。这就意味着,出版单位要把具有这些内容的优秀出版物作为出版的重点,优先予以安排;出版行政部门应对这些出版物的出版给予支持,包括利用各种有关资金给予资助、补贴,在出版物评奖中予以倾斜,等等。
2.党、政府和行业协会对优秀出版物以及为发展、繁荣出版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譬如:评选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一本好书奖”,评选“国家图书奖”和“中国图书奖”;每五年评选一次“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在全国出版单位年检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出版单位、良好出版单位;每五年评选一次“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每两年评选一次“百佳出版工作者”,每两年评一次“韬奋出版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