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FR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0/%,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B.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C.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D.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品质规格条款和检验条款。
A错D对,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及凭文字与图样的方法。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无论是凭买方样品还是卖方样品,亦或卖方根据买方样品所制回样成交,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为避免发生争议,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
本题中已在合同中约定了品质规格,且并未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故该合同应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B对C错,本题中的合同未注明在目的港检验,也未规定复检权,而是明确规定以货物离岸时中国商品检验局质检为最后依据。据此,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甲公司不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