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12.
下列划拨土地中,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有______。
A、
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有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除外
B、
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
C、
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
D、
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E、
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1)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有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连不发生改变,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除外;(2)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3)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4)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其中,(2)、(3)、(4)项保留划拨土地方式的期限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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