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旅馆委托乙公司代购50台彩电,甲乙双方约定,乙公司与第三人丙成交后,由乙通知甲方向第三人付款。乙与丙订了电视机买卖合同,乙丙合同约定:乙方为完成委托任务向丙方购买电视机,乙方应在收到电视机后,由甲方立即付款。之后,丙方按约定交付了电视机,乙方通知甲,甲旅馆支付了电视机价款。这里的关系为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显名代理是代理人明确表示“以本人名义”代本人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的代理。
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代本人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而本人仍然将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代理。隐名代理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代理人既不披露本人身份,也不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二是代理人公开本人的存在,披露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但不指出本人的姓名。
隐名代理与显名代理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不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本题中乙明确表示为完成委托任务向丙方购买电视机,但并未披露本人的姓名,似乎符合“隐名代理”的第二种情况,但合同约定乙方在收到电视机后,由甲方立即付款,丙事实上能够了解甲即为代理关系中的本人。因此,该代理应为显名代理。复代理是代理人为处理其权限内事务之全部或一部,而以自己的名义授权他人代理的代理。共同代理是在有数个代理人时,代理权由数个代理人共同行使的代理。复代理与共同代理均不符合题中情形。因此,本题选择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