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解析] 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合计为1500万元,计入“营业收入”栏目。业务招待费的60%=20×60%=12(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1300+200)×5‰=7.5(万元),只能税前扣除7.5万元,需要纳税调增20-7.5=12.5(万元),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中。
企业2013年度会计利润=1300+200+360+60-1000-20-30=870(万元)
捐赠限额=870×12%=104.4(万元),公益性捐赠实际发生3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需要纳税调减360+60=420(万元),填入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中。
被没收财产损失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应当填入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20万元。
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12.5+20=32.5(万元)
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60+360=420(万元)
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870-420)+32.5]×25%=482.5×25%=120.63(万元)
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482.5×10%=48.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