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列品种中,可以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是
市场上没有供应的经典方剂
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
市场上没有供应且临床需用的麻醉药品
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注射剂
解析: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品种: ①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 ②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 ③生物制品,变态反应原除外; ④中药注射剂; ⑤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 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