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香港特别行政区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