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 | 税法 | |
概念
| 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和特定行为所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国家征收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 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它是以确认和保护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权益为根本任务的法律形式。在税收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征纳程序关系,是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包括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 |
特征 | 税收的形式特征主要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 (1) 调整税收关系的法;(2) 确认征税权利和纳税义务为内容的法;(3) 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4) 实体内容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