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建造了一间平房,甲死亡后,甲唯一的亲人(儿子)乙将房屋出卖给丙,丙随后人住。经查,该房屋从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现该间平房的所有权应归谁所有?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甲合法建造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无须办理初始登记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甲死亡后,甲的唯一继承人乙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以办理公示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根据《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乙在将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之后才具有处分权,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综上,乙虽将房屋出售给丙,但乙尚未办理公示登记,不具有处分权,此外,乙也尚未依照《物权法》第9条给丙办理过户登记,因此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属乙。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