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范文] 完善救助制度才是治本之道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为困难群众打开了求助之门,使得“讨钱葬父”的弱者和备受争议的婴儿安全岛看到了希望。但无论是“讨钱葬父”行为还是建立“弃婴岛”都只是居于人道主义和社会底线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性措施,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把背后隐藏的现实问题打包解决。但若要根本解决,还要倚重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
建立优质的社会救助服务,需政府和民众协同努力。社会救助的主要责任在政府,救助资金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刚性约束,并逐年增加。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社会救助提供捐赠、资助,加强宣传和引导,募集更多资金。城镇、社区可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随时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
建立公平的社会救助环境,需加强对申报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这种监督是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的,是处处体现人性化关怀和对弱势群体尊重的。因此,这种监督不全是来自上级政府,而必然需要包含来自民众,尤其是低保户等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建立广泛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需整合现有的社会保障网络。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可通过现代互联网技术,利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最高效率和城乡全覆盖。可采用多种接入方式,使网络覆盖到城市的每一个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每一个工作及娱乐场所、农村的每一个乡镇,实现救助体系覆盖到城乡的每一个角落。这样,不仅有关部门获取救助信息的渠道拓宽。城乡居民也可以通过此信息平台。以最快的速度获取政府的各项救助政策,及时在当地申请并快速获得帮助。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的法律保障体系,让社会救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庄严承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重大举措。救助部门需要贯彻落实,依“法”行事,立法机关则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等保障体系,让救助行为可以步入有法可依的阳光大道。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呵护贫困群体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贫困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因此,救助体系不是为某一部分人准备或在某一个地区展开的,它应该让人人都知道,只要是达到救助标准的,都可以接受它的救助,不管是老人、小孩,还是农民、打工者等,要坚决做到人人平等。我们有必要也有能力去建立好社会救助体系,让贫困群体分享小康社会的温暖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