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行政责任的追究,是指有权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按法定程序和方式对行政法关系主体的行为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的过程。认定行政责任是追究行政责任的前提。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
(1) 责任法定原则。责任法定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要用法定形式固定下来。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何种行政责任,都应有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以此作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依据。对行政责任的确认和追究必须依法进行,防止追究责任的随意性。
(2) 责任自负原则。责任自负原则的主要含义包括:①违法行为人应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②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③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无责任人受到法律保护,即不枉不纵,公平合理。责任自负原则是现代法的一般原则。对行政违法行为,不论涉及谁,都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在国家行政机关中,不允许存在担任职务、行使职权而不承担责任的现象,也不允许出了问题推卸责任或强加责任、包揽责任或代负责任。
(3) 责任相称原则。责任相称原则要求责任的轻重和种类应当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一致,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程度适用适当的责任形式,选择适当的强度和方式。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责任,目的在于对受损害的权益给予补救,惩戒违法行为人,促使其以后不再实施违法行为。如果确认违法责任畸轻,遭受损害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补救,对违法行为人也起不到警戒作用;反之,如果确认违法责任畸重,同样也不能达到追究法律责任的目的。因此,追究行政责任,必须遵循责任相称原则,做到罚过相当。
(4) 补救、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追究法律责任,往往表现为对责任者的惩罚,其最终目的在于对受损害的权益的补救,以恢复法制社会的正常秩序。但是,仅靠惩罚或科处补救性义务,并不一定能有效地控制和防止行政上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一定程度的惩罚是必要的,而惩罚的目的是为了使违法行为人受到教育,促使其合法有效地履行职责或义务,也使其他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引以为戒,达到警戒、防范的效果,最终建立良好的社会法制秩序:所以,在确认和追究行政责任时,对责任种类、方式和强度等的选择,都应体现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答案解析】 应从行政责任的追究的概念出发,分别论述责任法定原则、责任自负原则、责任相称原则、补救、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