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项:《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甲承担强奸罪责的理论根据是原因自由行为,即甲作为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故意或者过失使自己陷入丧失或者尚未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甲是故意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因而成立故意犯罪,A项表述正确,选A项。B项:乙丧失意识并非是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的,而是甲的行为所致,因此,乙对自己丧失责任能力、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不存在过错,因而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项表述错误。C项:甲教唆精神病人乙杀死丙,但乙将丙打成重伤,乙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构成犯罪,甲是间接正犯,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C项表述错误。D项:对于原因自由行为,其责任形式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甲客观上实施杀人行为,但“第一次吸毒”提示甲清醒时对于致人死亡的结果没有预见而应当预见,只具有过失,故而甲的行为应当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D项表述错误。不过,倘若题干表述的不是“第一次吸毒”,而是“多次吸毒”,那么就意味着甲通过吸毒使自己陷入无意识状态,那么对于杀人行为应当承担故意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