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担任某小学数学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陈某服务期未满、学校数学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陈某在职学习。陈某欲向当地县教育局提出申诉,认为学校剥夺了他的( )。
教育教学权
参加进修权
获得报酬权
指导评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因此学校剥夺了陈某的参加进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