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在发布的药品广告中含有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 )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1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了第十四条,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