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 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天。通过相互协调,编制了如图3-1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对索赔要求的判定如下。 (1) 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工作A延误,因工作A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 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 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工作B是非关键工作,因为已经对工作 A补偿工期,工作B延误的1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 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 由于甲公司原因使工作C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 (4) 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 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计算如下。 (1) 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如下。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 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 工期补偿合计12天。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如下。 事件1:7×6000=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12.2万元。 (2) 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如下。 事件1补偿:7×6000=4.2万元 事件4罚款: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4.2-3.0=1.2万元 3.工程价款的计算如下。 桩购置费:800×950=76万元 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800×9×180=129.6万元 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129.6-76=5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