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事项中,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的是下列哪一项?______
  • A.甲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
  • B.乙轿车的抵押登记
  • C.关于丙的婚姻登记
  • D.丁企业正在建造的楼房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本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180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据此可知,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设立的生效要件。因此A项不当选。同理,登记是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立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故D项不当选。《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登记仅是轿车抵押权设立的对抗要件,B项当选。《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可见,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生效要件,故C项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