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面积为80m2。两年后,张某委托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出售。乙公司派出房地产经纪人宋某与张某接洽并签订了委托合同。合同中约定:由乙公司以张某的名义为其寻找买方,并签订出售合同;出售价格最低为2800元/m2,佣金为成交价的3%。一个月后,该房屋仍未卖出。于是宋某建议张某降价,张某同意将最低出售价格定为2500元/m2。降价后乙公司立即将房屋出售给赵某,乙公司和赵某协商价格为2550元/m2,而乙公司告知张某成交价格为2500元/m2。赵某入住之后,赵某意外地接到物管公司追收原拖欠的物业管理费5000元,水电气费248元的通知,买卖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针对房地产经纪人宋某的经纪活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由于房地产经纪业务一般是由房地产经纪企业统一承接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是在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企业之间签订的。因此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业活动中由于故意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房地产经纪企业统一承担责任,房地产经纪企业向委托人进行赔偿后,可以对承办该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追偿。本案例中,宋某属于乙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在执业活动中由于故意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乙经纪公司承担责任。知识点:法律责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