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包装物押金的计税规定。
【正确答案】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对于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机关确定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应当注意的是,包装物押金不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答案解析】